
生活中,無論是慶祝勝利的開心舉杯,還是週五夜晚與朋友聚會的開懷大笑,都是屬於我們的真時刻。
現在百齡罈與你一起用影像紀錄你的真時刻,只要符合生活中的真時刻影像紀實,都是屬於我們要募集的照片!
* 限制條件:照片中不能出現「小孩」、「老年人」、「孕婦」、「不雅照」、「其他酒類相關競品」*

| 投稿日期 | 2009/12/21~2010/1/31 |
|---|---|
| 投票日期 | 2010/1/4~ 2010/2/7 |
| BEST4 公布時間 | 2010/01/05、01/19、02/02 |
| BEST4 投票時間 | 2010/01/05~2010/02/07 |

除了上述獎項,每雙週選出的最佳Best 4,還可選進百齡罈廣告影片中,在各大戶外電視牆密集播放,享受成名一瞬間的快感!
入選的作品,還能參加最終評選,經由票選和百齡罈評審團評鑑後選出一名最終評審團大獎!


| 作品投稿 | 投稿一次可獲得10點獎勵,每天每個帳號至多投稿三次共三張作品 |
|---|---|
| 投票 | 一個帳號一天限投一票,一次可獲得10點獎勵 |
| 轉寄 | 轉寄成功一次可獲得10點,一天點數上限為100點,轉寄超過10次不計點,但可無限次轉寄 (轉寄成功定義以開信後並點回活動連結為主) |


2. 參與投票獎 / 週抽1名:Polaroid Pogo 拍立得隨身印相片機
3. 每雙週Best 4:評選第一名
送單眼相機,其餘 3 名
可獲得百齡罈純麥12年禮盒乙盒
4. 最終評審團大獎:Leica X1
5. 網路人氣大賞:送SONYα系列單眼相機一台。

最終評審團大獎:
第一階段:
每雙週由「百齡罈活動小組」,以及網路攝影達人「蛙大」共同評審選出BEST4,佔總分的70%
評審標準:
( 1 )主題性+結構性 (相片構圖功力) —60%
( 2 )文字說明:敘事功力—40%
*若該雙週作品皆達不到評審標準,前四名得以從缺。
第二階段:
每週由評審團選出的BEST4,經由網友爲期五週(2010/01/05~ 2010/2/7)的票選,得票數佔總分的30%
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分數加總的第一名,即可獲得最終評審團大獎Leica X1一台。
網路人氣大賞:
未入選每雙週BEST4的作品,還可以參加網路票選,經由網友爲期五週
(2010/01/05~ 2010/2/7)的投票,得票數最高者,即為「網路人氣大賞」得主。

寄給得獎者。
2.請在中獎憑證上填寫完整且正確個人資料,並附上中獎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親筆簽名。個人資料若有不實,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3.填妥的中獎憑證需於2010/03/08前使用以下方式提供給「百齡罈 真世界」活動小組審核:
(1) 傳真:02-2304-0640
(2) 電腦掃描後 E-MAIL:hong.shen897@msa.hinet.net 信件主旨請註明: 捕捉我的真時刻中獎回覆
(3) 郵寄:台北郵局第79-158號信箱 以郵戳日期2010/03/08為憑 待審核通過後才符合領獎資格,若逾期未登錄「百齡罈 真世界」
網站(www.b-true.com.tw)並成功開起認證信成為會員,或期限內未繳交得獎憑証者,則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
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者資格,不另行通知也不予保留或遞補。
4.部分獎項將提供提貨券以供得獎者兌換獎品。

2.入選The Best 4參賽者,需再寄送作品原檔至主辦單位,以提供電視牆影片製作播放使用。
3.獎品圖片僅供參考 以實際收到物品為主。
4.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且需年滿18歲。
5.參加資格: 必需為百齡罈會員。
6.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
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參與本活動者於寄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受本“活動辦法”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情事,百齡罈活動小
組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8.每位會員均有投稿權利,完成送出後即無法更改。
9.照片投稿後,會發佈在我的真時刻單元中,未經審核通過之作品,主辦單位將會立即刪除,將不另外通知。
10.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進行任何侵害第三人個人權益之行為,百齡罈對於會員所投稿的任何圖片與文字所涉及之正確性
、著作權歸屬,或是其合法性或正當性如何,並不負任何責任。
11.投稿內容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非善意參與、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
12.徵搞作品主題需符合「我的真時刻」切合主題。
13.參賽者同意授權台灣保樂力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法委託者為推廣或行銷其產品之目的,使用、重製或編輯其參賽作品。
14.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
15.所有得獎者之聯絡資料,將僅用於主辦單位通知及活動領獎確認用,不會用作其它用途。
16.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使用或領取獎項之後果無須負責。
17.百齡罈活動小組保有最後中獎審核與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
18.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百齡罈活動小組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9.保樂力加台灣分公司(主辦單位)擁有隨時修改及取消本活動的權利,無須作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
解釋或裁決。
20.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之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含)元者,得獎者須先繳交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主辦
單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申報,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得獎價值高於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
台灣保樂力加股份有限公司將於年底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



